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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6日,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实施十周年座谈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隆重举行。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出席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家副主席曾庆红出席座谈会。新华社记者 刘卫兵 摄
纪念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实施十周年座谈会在京举行
吴邦国发表重要讲话 曾庆红出席
新华社北京6月6日电(记者 李凯 茆雷磊)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实施十周年座谈会6日上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隆重举行。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在会上发表的重要讲话中强调,要深入实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把“一国两制”伟大实践不断推向前进。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家副主席曾庆红出席座谈会。
吴邦国首先简要回顾了香港回归祖国十年来取得的成就,着重从三个方面阐述了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重大意义。他指出,基本法是“一国两制”方针的法律体现、是依法治港的法律基石、是香港长期繁荣稳定的法律保障。实践已经证明并将继续证明,“一国两制”是做得到的、也是行得通的,基本法是一部经得起实践检验的好法律。在谈到基本法是依法治港的法律基石时,吴邦国强调,香港特别行政区的高度自治权来源于中央的授权,香港特别行政区政治体制的最大特点是行政主导。全面准确地理解这两点,对于保证“一国两制”方针和基本法的贯彻实施,正确处理中央和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关系,正确处理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立法和司法三者的关系,都是至关重要的。
吴邦国强调,准确把握基本法的精神实质,最核心的是要全面正确地理解“一国两制”方针,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一国两制”方针,严格按照基本法办事。这当中,最重要的是牢牢把握以下三点:
一是维护国家主权。这是落实“一国两制”方针、贯彻实施基本法的前提。香港特别行政区实行资本主义制度和政策,是以坚持一个中国、国家主体实行社会主义制度为前提的。这是“一国两制”方针的根本,也是基本法的根本。基本法规定的一系列中央行使的职权、负责管理的事务,是体现国家主权所必不可少的,也是保持香港长期繁荣稳定所必不可少的。
二是实行高度自治。这是落实“一国两制”方针、贯彻实施基本法的关键。实行“港人治港”,保障香港的高度自治权,是“一国两制”方针的应有之义,也是基本法的应有之义。实践证明,香港同胞是完全有智慧、有能力管理好建设好香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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