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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届六中全会强调指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关键在党。只有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才能顺利实现构建和谐社会的战略目标。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内在要求,也是我们党的历史使命和政治优势。深刻认识这一点,对于贯彻落实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大力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是十分必要的。
只有坚持党的领导,才能构建体现“全体人民共同建设、共同享有”的和谐社会。实现社会和谐,始终是人类孜孜以求的社会理想,也是包括中国共产党在内的马克思主义政党不懈追求的目标。马克思、恩格斯在继承前人思想成果的基础上,创立科学社会主义理论,勾画美好社会的蓝图,为我们实现美好社会理想指明了正确道路。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为一个战略思想明确提出来,强调形成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社会是巩固党执政的社会基础、实现党执政的历史任务的必然要求,是党的十六大以后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的重大创举。六中全会明确指出,我们要构建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上,中国共产党领导全体人民共同建设、共同享有的和谐社会。关于“两个共同”的论述,不仅阐明了构建和谐社会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关系,而且深刻揭示了党的领导同构建和谐社会的内在联系,说明建设和谐社会、享受和谐社会离不开人民,也离不开党。党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坚强领导核心。
只有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才能构建实现科学发展的和谐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全局出发提出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反映了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内在要求,体现了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愿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组成部分,必然是坚持科学发展的社会。全会强调“六个必须”,把构建和谐社会与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统一起来,赋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和党的领导以鲜明的时代内容与时代特征,深刻揭示了党的领导同构建和谐社会与实现社会科学发展的内在统一性,表明我们党对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和党的执政规律认识的进一步深化。构建坚持科学发展的和谐社会离不开党的领导。
只有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才能构建提供“有力政治保证”的和谐社会。构建和谐社会,面临的实际问题和困难很多,需要创造多方面的条件,特别是要维护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形成促进社会和谐的强大合力。这就需要发挥党的政治优势,依靠和加强党的自身力量。只有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以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才能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因此,各级党委要把和谐社会建设放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把握方向,制定政策,整合力量,营造环境,切实担负起领导责任。要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扩大党内民主,推进党务公开,严格党内生活,增进党的团结统一,以党内和谐促进社会和谐;要建立科学高效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明确工作分工,搞好协调指导,加强对社会建设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解决好本地区本部门影响社会和谐的突出矛盾和问题;要认真研究和把握新形势下党的群众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千方百计把群众工作做深做细做实,激发社会创造活力,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要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加强党章和法纪学习教育,健全防范腐败的体制机制,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以优良的党风促政风带民风,努力营造和谐的党群干群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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