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央党校研究生院院长卓泽渊接受采访 理论网见习记者:刘家延摄
编者按:12月2日,“社会管理体制改革与创新”高端论坛暨中央党校第二届博士后论坛在中央党校育园楼举行。论坛期间,中央党校研究生院院长卓泽渊接受了媒体专访。
记者:本次以社会管理体制改革与创新为主题的中央党校第二届博士后论坛是在什么背景下召开的?
卓泽渊:中国社会正处在重要的转型期,整个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都在发生一些巨大变化。党中央明确意识到必须进行管理体制的创新,推进社会管理体制的改革。正是在这样的大的时代背景下,我们中央党校发起、主办这次以社会管理体制的改革和创新为主题的博士后论坛。这一主题是适应中国社会发展需要而确定的,它也是为了实现我们的博士后整个教学发展的目标而确定的。博士后汇聚了最高端的学术人才,他们也是学术人中最具有生命活力、最具有学术创新能力的一批人;他们通过进行社会调研、进行学术研讨来集中地深化对这一主题的研究。这对于中国社会的管理体制改革本身会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同时它也将成为中央党校研究生教育和中央党校博士后学术活动的一个新起点。
记者:您如何理解社会管理体制改革与创新?
卓泽渊:创新实际上是对守旧而言的,旧就是过去既有的模式、体制、机制。那么,是不是过去的都不行呢?不是的。因为一个社会管理体制有它的延续性,这是由社会本身的延续性所决定的。今日社会,是昨日社会的继续,过去的某些社会管理的机制体制,它还有合理的成份。只是由于社会发展变化了,既有的体制已经不再适用了,因为既有的体制调整不了新的社会关系,解决不了新的社会问题,化解不了新的社会矛盾。因此,旧的社会管理体制必须要面对现实,要解决的新的问题,化解新的矛盾,推动我国社会和谐发展、科学发展。要沿着这样的思路去寻找社会管理的一些措施、方式和方法,这就是创新。对创新的理解,要看它是否适应社会新的发展、新的需求,能够推动社会进一步向前发展,而不是离开社会来谈与以前不同。
记者:博士后培养与研究如何才能更好地贴近社会现实?
卓泽渊:这次论坛的主题确定为社会管理体制改革与创新,立意就在于,社会体制改革是中国社会改革的要求,是中国社会发展的现实需要,这是最根本的。所有的学术,除了学术本身的积累、积淀,学术自身的纯学理的逻辑延伸以外,它必须为社会现实服务,必须真实地反映社会现实,服务于社会发展。目前,中国社会现实提出了一个社会管理体制改革与创新的需求,那么,作为中国最高端的博士后这一层次的学者,应该做什么样的理论?这就是我们第一个考虑。第二个考虑与中央党校长期的学术定位有关系,中央党校一向倡导理论联系实际,理论要为实践服务。中央党校的校训是“实事求是”,实事求是的进一步延伸就是要针对社会现实,为社会提供足够的理论资源、理论支撑,从理论上起到推动社会发展、引导社会发展的作用。这也是中央党校自身学术定位的要求。第三个考虑,这是我们培养人才、发展研究生教育的需要。学术研究的目的,对整个国家和社会来说,要满足社会需要,推动社会发展;那么对教育机构来说,还有一个重要目的就是培养人才。通过对社会特定需要的重大社会课题的研究,在回应社会需要的同时,使我们的人才经过这样的研究而成熟起来,成长起来。对于我们来讲,培养人才不仅仅是培养我们自身的人才,通过中央党校的博士后论坛,能够在中国学术界振臂一呼,能够推动整个博士后培养事业,引起国内社会管理学研究的相关学者们关注社会管理创新的问题,发挥中央党校博士后和研究生教育在中国博士后教育和研究生教育中应有的作用,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记者:您是著名的法学专家,在您看来,社会管理的科学化与社会管理的法治化之间有什么内在联系?
卓泽渊:关于法治在社会管理创新中将有什么样的担当,担当什么样的责任,我个人认为,法律本身就是社会管理的工具之一,而且是社会管理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工具、重要手段、重要方式。在中国走向市场经济、走向民主政治,文化要大发展、大繁荣这样一个时代,法治的作用必将得到突显。因为市场经济就是法治经济,没有法治就没有市场经济。民主政治与法治密不可分,没有法治保障的民主,那只能是灾难和混乱。社会文化的大发展、大繁荣,这是我们的目标,也是我们的期待。但是,文化的大发展、大繁荣必须是以法治作为背景和保障的,否则我们可能达不到所追求的理想。因为我们的文化发展是在构架中国的国家法治下的,我们的文化也是以主流文化价值观作指导的,有核心价值体系的。当严重背离社会道德甚至触犯法律的时候,法律就不应该沉默。法律不仅仅保障社会政治、经济的发展,也保障文化的健康发展。在社会管理创新中,构建新的社会管理体制靠什么来固化,使其成为现实的人们所坚守、未来的人们所遵循的定型体制,只有靠法治。创新和变革一定要寻求法律的轨道,遵循法律的程序,而不能随意地进行社会管理的尤其是社会管理方式、体制、机制的转换。非法治化的东西不是社会管理的福音,恰恰是社会管理体制的灾难;不但不能实现社会管理走向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的目标追求,而且会适得其反。另外,除了体制之外,社会管理一定会对社会的无序行为,造成社会紊乱的行为予以抑制。抑制社会的不法行为,抑制严重违规的行为,靠什么?在现代社会中只有靠法治。法治又成了社会管理体制能够正常运行、正常运作,发挥出良性作用的保证。归结起来,法治是社会管理的重要方法、方式,是社会管理体制的确认者、固化者,是社会管理机制能够良性运行的机制性的程序化的最有力量的保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