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中共中央提出加强我国知识产权制度建设,大力提高知识产权创造、管理、保护、运用能力。2006年5月26日下午,中共中央政治局以“国际知识产权保护和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和制度建设”为主题,举行第三十一次集体学习,由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郑成思研究员、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主任吴汉东教授主讲。胡锦涛总书记在主持集体学习。
2. 2006年12月29日,我国正式加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条约》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表演和录音制品条约》。
3. 2006提4月《保护知识产权行动纲要(2006-2007年)》发布。全面规定了近两年全国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工作要求、工作重点和主要措施等。2006年2月,国家保知办联合公安部、信息产业部、商务部、文化部、海关总署、工商总局、质检总局、版权局、食药监局、知识产权局和国务院法制办等11个部门以及高法院、高检院发布《2006′中国保护知识产权行动计划》,明确我国2006年保护知识产权的具体工作任务。
4. 我国知识产权战略制定工作取得重要成果。我国的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制定工作取得重要成果,战略纲要初稿已基本完成,20个专题研究陆续启动结题评审工作。
5. 国务院颁布《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2006年5月18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署第468号国务院令,颁布《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自2006年7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的颁布,对于有效保护著作权人、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的信息网络传播权,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具有重大意义。
6. 国家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组在全国建成50个保护知识产权举报投诉服务中心。2006年,国家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组在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分别设立了省级中心,在5个计划单列市以及温州、汕头、义乌等13个重点地区分别设立了市级中心并开通了全国统一的“12312”举报投诉电话。
7. 《上海宣言》倡导各国携手应对侵犯知识产权犯罪。2006年3月31日至4月1日,公安部、国家保知办在上海联合举办“2006中国知识产权刑事保护论坛”,一致通过了《2006中国知识产权刑事保护论坛上海宣言》,倡导各国执法机构、工商界更加紧密地联合起来,共同制定更加适宜的合作策略和计划,携手应对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这一全球化问题。
8. 中国专利申请总量突破300万件。2006年6月27日,我国专利申请量总量突破300万件。申请结构发生明显变化,申请质量稳步提升。
9. 全国“扫黄打非”办联合有关部门开展“反盗版百日行动”。2006年7月中旬到10月下旬,全国“扫黄打非”办、文化部、新闻出版总署、国家版权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公安部、建设部、监察部等部门联合,共收缴各类非法出版物5800多万件,查缴非法光盘生产线4条,查办案件1万多起。
10. 我国企业在中美知识产权纠纷案中首获全胜的马克曼命令。2006年5月23日,通过2年的艰难应诉,浙江通领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原东正电气有限公司)在与美国莱伏顿(Leviton)公司的专利纠纷案中,获得了美国新墨西哥州联邦法院布朗宁主审法官下达的对案件最终审判结果具有决定性作用的马克曼命令。这是中美知识产权纠纷案中首例中国企业获得全胜的美国法院下达的马克曼命令,是中国企业使用知识产权自我救济保护,参与国际竞争顽强抵制恶意诉讼并取得重大胜利的阶段性成果,同时也是中国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由被动维权转入主动维权的典型案例,对于振兴民族工业有着十分重要的启示意义。通领公司的维权事迹引起了国内外媒体和有关方面的高度关注和支持。
 |